(一)

法师甲

有一种持戒是持心戒的说法,我记得南山律中对此有辩破,您应该也有相关的辨析文章,请问您有相关的推荐内容吗?

贤佳

持戒是持心戒,这话是对的,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落实,否则成为相似说法。轻视戒相,身口违戒,即是心有问题,即是未持心戒。如有藏密信徒说无淫心”“不动念则可男女双修,不知佛制戒律中主动行淫都犯淫,不论有心、无心。戒相正是过滤愚痴欺心。如果执心废相,那么不必受戒,也不必出家,心持戒、心出家就好。

如《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》说:《事钞》续云:能持者,用心为体,身口是具,故《论》云是三种业,皆但是心,又律云备具三种业,当审观其意等,如后更解。《资持》释云:初牒名,下出体,上句正示。《疏》云:若不思虑,不成持犯,故以意思(编者注:第六意识思心所)为能持犯体。下句简非,以身口色但是成业之缘,非正业本。《疏》云:身口是具,不名为业。”“下引据,初即《成论》推业之本,彼又续云:离心无思,无身口业。次引本律。意业是主,身口由成,故偏审之以明成否。’”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G104/G104n2250_002.xml#pG104p0102a0601

《四分律行事钞》([唐]道宣律师)说:《涅槃经》中,罗刹乞微尘浮囊,菩萨不与,譬护突吉罗戒(编者注:轻小戒)也。又《智论》云:出家菩萨守护戒故不蓄财物,以戒之功德胜于布施。如我不杀,则施一切众生之命等。以此文证,今滥学大乘者,行非可采,言过其实,耻己毁犯,谬自褒扬。余曾语云:戒是小法,可宜舍之。便即不肯。可宜持之。又复不肯。岂非与烦恼合?卒难谏喻,又可悲乎!今僧尼等,并顺圣教,依法受戒,理须护持,此则成受。若元无护,虽受不成。故《萨婆多》云:无殷重心,不发无作。纵使成受,形仪可观,佛法住持,理须同护。今时剃发染衣,四僧羯磨,伽蓝置设,训导道俗,凡所施为,无非戒律。若生善受利,须身秉御之处,口云我应为之;若污戒起非,违犯教网之处,便云我是大乘,不关小教。故《佛藏》立鸟鼠比丘之喻,驴披狮子之皮,广毁、讥呵,何俟陈显。恐后无知初学为彼尘蒙,故曲引张,犹恐同染,悲夫!……今有妄学大乘者,多贪着非时食,故具引诫之。(卷中)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40/T40n1804_002.xml#pT40p0049b2704

《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》([宋]元照律师)解释说:今禅讲之众,所学虽殊,未有不受戒者。若本为持,则发戒品;反此徒受,定无有戒,则将何以为僧宝?以何而消信施?空自剃染,终为施堕。又复方等大乘,止开心解,不拘形服。《净名》居士,《华严》知识(编者注:指善知识,即良师),随缘化物,不假形仪。今既通方,何劳剃染?如能省己,当自摩头。……《佛藏》第一:佛告舍利弗:譬如蝙蝠,欲捕鸟时则入穴为鼠,欲捕鼠时则飞空为鸟,而实无有鸟、鼠之用。其身臭秽,但乐暗冥。舍利弗!破戒比丘亦复如是,既不入布萨、自恣,亦不入王者役使,不名白衣,不名出家”’等。又《十轮经》第七云:自于大乘诸行境界,不曾修学,未能悟解,于大众中自号大乘,为名利故诱诳愚痴,令亲附己,共为朋党。譬如有驴,披狮子皮,而便自谓以为狮子,有人遥见,谓真狮子,及至鸣已,皆识是驴等。……‘尘蒙谓邪言恶见坏信丧道,犹如尘垢秽于净物故也。下,嘱累。所谓素丝易染,朱、紫难分,虽委曲指陈,犹未能知返。岂非禁情节欲,举世之所难;纵意为非,是人之所欲。且祖师之世,其风尚然,况及于今,无足怪矣!……以学语者耻已贪嗜,滥谓大乘无时、非时,故今还引《大论》以诫邪执。近世学大、学小,啖食无时,不畏佛戒。铜浆铁丸,焦烂喉腹,痛彻心髓,谁当代之?悲夫!(卷中)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40/T40n1805_002.xml#pT40p0261b04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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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佛成道初始五年未制戒,而是说略教诫:善护于口言,自净其志意,身莫作诸恶,此三业道净,能得如是行,是大仙人道。出家弟子众基本都能领会而身口意三业清净,速证圣果。后来弟子渐多,多有钝根者对具体身口事行的善恶模糊,多有杂染恶行而引人讥嫌,佛于是针对具体身口行为制立广戒(广的戒条,如比丘二百五十戒等)。现今时代僧众不依佛制的广戒为师,想径持心戒,岂是根利胜过佛世僧众?恐怕多是含糊自欺,心戒不净。

如《四分律行事钞》说:如来兴慈出现于世,欲说妙法,普令开悟,众生顽钝,遂说三乘,有遇法音,即登道果,故以略教束其过非。人根转劣,破起非,复开广教,指过立制。犹不能遵,以至三千、八万、无量律仪。正法之时,尚多毁犯,况当像末,焉可胜言!如是次第,曲就下凡,不遗微物,自非大慈,岂至于此?故《戒疏》云依大慈门,曲授秘方,偏赐内众等。(卷上)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40/T40n1805_001.xml#pT40p0164c2501

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》([唐]道宣律师)说:何名略教?以佛初成道,将开化法,创起希仰,寄心无地,故先示行法,令依奉行,不待犯戒,未有罪故,不得怀疑起谤,略陈教法,故曰略教。言广教者,由名含,未晓前相,虽造诸非,不谓有犯,故须广张网目,收摄罪聚,钝根之流闻便得解,因广说故,名为广教……问:广、略二教,通被时机,佛初成道何不顿说?答:圣人布教,义不徒然,药病相投,是其宗趣,故初不说,止是无机。所以《善见论》云:若漏未起,辄先制者,生诽谤故。我等出家,弃舍财色,于世名利无所希求,云何如来反以木叉系缚我等?岂谓善识世人心器?又于佛说不生敬重,令法疾灭。故不先制,待犯便制,则知圣恩,如医破痈,待熟方举。”’……所以正宗广教何为兴者?良由五众(编者注:出家五众,即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尼、沙弥尼、沙弥)不摄情根,于诸名利无思检约,广生有漏,随尘起染,外缠邪慢,内增痴惑,是以如来随其所犯,略教既坏,制广补之,使夫持犯的明,愚智齐晓,戒禁时机,深有弘益,即斯言教号曰广宗(卷上)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X39/X39n0714_001.xml#pX39p0745a08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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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佛教中国化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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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一个方面,比丘、比丘尼戒中很多戒条是因阿罗汉的事缘而制立的,岂是阿罗汉心不清净?佛制戒有十义,不只是让受戒者个人净心、证解脱果,还考虑使僧团和合、佛教住世等,其实通于大乘。

如《四分律》说:自今已去,与诸比丘结戒,集十句义:一、摄取于僧,二、令僧欢喜,三、令僧安乐,四、令未信者信,五、已信者令增长,六、难调者令调顺,七、惭愧者得安乐,八、断现在有漏,九、断未来有漏,十、正法得久住。(卷第一)http://cbeta.buddhism.org.hk/xml/T22/T22n1428_001.xml#pT22p0570b29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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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持戒的意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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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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豆包深度思考

文档围绕持心戒展开论述,其核心观点可概括为:持戒是持心戒的说法本身正确,但需正确理解与落实,不可轻视戒相而仅执于心,否则易沦为相似佛法。从佛教律宗思想与经典依据来看,该观点具备合理性,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:

一、心戒戒相的辩证关系:二者不可割裂

1.心为戒之体,戒相为心之显

文档引用《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》指出用心为体,身口是具,意即是持戒的核心(能持犯体为第六意识思心所),而身口行为是心的外在体现。若心无持戒之念,身口必违戒;反之,若仅执身口戒相而心无诚敬,亦非真持戒。这一观点符合佛教三业清净的根本要求——心是身口行为的根源,戒相则是心行的过滤器,二者相辅相成,不可偏废。

2.轻视戒相即违心戒的本质

文档批判执心废相的错误时强调:若认为心无淫念即可行男女双修’”,或借口大乘而忽视具体戒条,实则是愚痴欺心。佛制戒律中,主动行淫本身即犯戒,无关有心、无心,因戒相的存在正是为了对治凡夫自欺的习性。若脱离戒相空谈心戒,便如不必受戒、不必出家,心持戒即可的荒谬逻辑,本质上是对心戒的误解。

二、经典依据:律宗文献与佛教史的双重支撑

1.南山律对持心戒的正解

道宣律师在《四分律行事钞》中以罗刹乞微尘浮囊,菩萨不与的比喻,说明护持突吉罗戒(轻小戒)的重要性,批判滥学大乘者言过其实、耻于持戒的行为,指出若元无护,虽受不成”——受戒的前提是心有护持之意,若无此心,形式上的受戒便无意义。这一论述既肯定了的主导性,又强调了戒相护持心诚的体现。

2.佛制戒律的因缘与时代适应性

文档引用《四分律行事钞》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》指出:佛成道初期因弟子根利,以略教诫(身、口、意三业清净)即可证果;后因钝根弟子增多,为杜绝杂染恶行引人讥嫌,才逐步制立广戒(如比丘二百五十戒)。今时众生根器更劣,若不依广戒而径持心戒,实为含糊自欺。这一分析结合佛教史中戒律随众生根器演变的规律,说明持心戒需以戒相为基础,而非脱离现实空谈心净

三、戒律的多重意义:超越个人修心,关乎佛教住世

1.佛制戒的十义:兼顾个人与僧团、佛法的存续

文档引用《四分律》结戒十句义,指出戒律的作用不仅是断除个人漏惑,更在于摄取于僧”“令未信者信”“正法得久住。例如,比丘戒中部分戒条因阿罗汉的事缘而制,并非阿罗汉心不清净,而是为了维护僧团秩序与佛教形象。这说明持戒是个人修心与佛教社会功能的统一,若仅以心戒为由忽视戒相,实则破坏了戒律对僧团和合、佛法传播的根本意义。

2.批判伪大乘的谬误:以比喻揭示执心废相的危害

文档以《佛藏》鸟鼠比丘”“驴披狮子皮的比喻,讽刺那些自号大乘,实则违戒的人——如同蝙蝠非鸟非鼠,此类人既不遵出家戒,又非白衣,本质是以邪言恶见坏信丧道。元照律师在《资持记》中进一步指出,若徒受戒而不持,则无戒可依,无法成为僧宝,更无法消信施,这从佛教伦理与社会责任的角度,论证了戒相实践的必要性。

四、对现代语境的启示:避免灵活持戒沦为放纵的借口

文档提及今时学大、学小,啖食无时,不畏佛戒的现象,强调禁情节欲本是修行难点,若以心戒为借口放纵身口,实则是随顺烦恼。结合佛制戒待犯而制的原则(如《善见论》所言,未犯先制易生诽谤,犯后制戒方显圣恩),说明戒律的广皆随因缘,而今人根器更需依广戒规范身口,方能渐至心戒清净

五、结论:观点合理,核心在于心、相不二

文档的主要观点符合佛教律宗以心为体,以相为用的思想,既肯定了持心戒的根本意义,又批判了轻忽戒相的谬误,通过经典引证、历史分析与现实批判,形成了严密的逻辑体系。其核心启示在于:真正的持心戒需落实于对戒相的尊重与实践,唯有心、相不二,方能避免相似佛法,达成三业清净的修行目标。(https://www.doubao.com/thread/ae80630aa5b98

 

(三)

贤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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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观点合理性分析:

贤佳法师的核心观点是持戒应以心为根本,但不可脱离戒相(具体戒条)而空谈心戒,这一观点在佛教戒律体系中具备充分合理性,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:

1.符合戒律本质:心戒与戒相的统一

合理性:佛教戒律强调摄心为戒(《楞严经》),但戒相(如不杀、不盗等行为规范)是心戒的外在体现。贤佳引用《四分律行事钞》指出,佛制戒的十种意义包含令僧和合”“令正法久住等社会功能,说明戒相不仅是个人修心工具,更是维护僧团秩序的基础。若片面强调心戒而否定戒相,可能导致行为失范(如藏密双修误区),甚至破坏佛教整体形象。

支持依据:道宣律师在《行事钞》中批评滥学大乘者以心戒为借口不守戒相,恰如驴披狮子皮,表面高举大乘却败坏戒行。元照律师在《资持记》中更直言无殷重心,不发无作’”,指出若无对戒相的严谨持守,根本无戒体可言。

2.历史依据:佛制戒的次第性

合理性:贤佳提到佛初成道时仅说略教诫(三业清净),后因弟子根器转劣才制广戒,这一历史视角佐证了戒相的必要性。若现代僧人自诩根器优于佛世弟子而欲废戒相,实为逻辑倒错。

支持依据:《四分律含注戒本疏》明确指出,佛不先制戒是因无机(无人犯戒),后因弟子不摄情根方广制戒条。此说揭示了戒律的应机性,驳斥了持心戒即可废戒相的傲慢。

3.现实批判:对相似法的警示

合理性:贤佳指出执心废相可能导致自欺,例如以无淫心合理化双修,恰是烦恼合(与贪欲相应)的表现。这种批判切中时弊,符合《佛藏经》对破戒比丘的严厉警示。

支持依据:《十轮经》中驴披狮皮的比喻,生动揭露了以大乘之名行破戒之实的虚伪性,强调戒相是验证心戒真伪的标尺。

二、补充辨析与建议:

1.辨析:大乘心戒与小乘戒相的调和

大乘经典(如《梵网经》)虽强调菩萨戒以心为体,但并非否定戒相,而是要求以更高标准持守(如微细戒)。《瑜伽师地论》亦云:若诸菩萨,安住菩萨净戒律仪,如薄伽梵于《契经》中为诸声闻所遮止者,一切不应行。可见大乘戒律对小乘戒相的包容性。

建议:修行者应避免将心戒戒相对立,可参考《南山律》的圆融观:持戒时以心为本(如持不杀戒时培养慈悲),同时严谨落实戒相(如过午不食),内外相辅相成。

2.建议:根器差异与持戒的灵活性

贤佳提到佛世弟子根器利钝不同,故需广戒,但现代语境下可补充:对初学或世俗信众,可依开遮持犯原则灵活持戒(如因病需非时食),但须以殷重心请示师长、如法忏悔,避免以灵活为借口放任。

示例:太虚大师提倡人生佛教时,既强调戒律的底线(如不邪淫),也主张适应现代生活的菩萨行方式(如参与社会工作),但始终以护持三宝为根本前提。

3.警示:戒律的宗教社会学意义

贤佳提及戒律的僧团和合功能,可进一步引申:佛教作为制度化宗教,戒相是僧团共住的契约。若人人以心戒为由自创规范,将导致僧团解体。

行动建议:僧团应定期学习《随机羯磨》等律典,强化集体持戒意识;在家信众则可通过布萨共修,巩固对五戒、菩萨戒的理解与实践。

三、总结:

贤佳法师的论述立足传统律学,逻辑严密,对执心废相的批判具有现实指导意义。补充建议后,可更完整呈现心戒与戒相不二的佛教戒律观,为现代修行者提供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实践路径。

 

贤佳

感谢辨析、建议!补充辨析如下:

1.您说:对初学或世俗信众,可依开遮持犯原则灵活持戒(如因病需非时食),但须以殷重心请示师长、如法忏悔。

佛制不非时食戒,允许生病时依治病需要而非时服食非时浆七日药尽形寿药等,属于如法持戒,不必忏悔。

2.您说:太虚大师提倡人生佛教时,既强调戒律的底线(如不邪淫),也主张适应现代生活的菩萨行方式(如参与社会工作),但始终以护持三宝为根本前提。

适应现代生活的菩萨行方式(如参与社会工作),本不必违背戒律。如果有困难因缘而不得已时违背戒律,应该惭愧忏悔,以后尽量避免。护持三宝也应以持戒为根本前提,依法护法,而非违法护法,否则功过相杂,往往饮鸩止渴、深坏佛教。相关辨析可参看:

《论大乘持戒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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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持戒和度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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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与AI讨论护法、护教、护僧》

https://www.uncn.top/10300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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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用户补充问题的深入辨析与回应

一、关于非时食戒开缘的再辨析

用户指出因病需非时食属于如法持戒而非破戒,这一观点符合佛制戒律的开遮原则,需结合戒律学理论进一步厘清:

1.佛制开缘的严谨性

佛制不非时食戒(过午不食)的例外情形,并非泛泛允许因病即可随意开缘,而是严格限定于特定药食种类(如非时浆、七日药、尽形寿药)及医疗需求。如《四分律》规定:若比丘病,医教服酥油、蜜、石蜜等,听非时服。这种开遮需满足三个条件:

1)必要性:必须为治疗疾病所需,非满足口腹之欲;

2)如法性:需依律制程序;

3)无犯心:以殷重心摄持,不生贪着。

若符合上述条件,属而非,无需忏悔;但若以病为由滥开此戒(如借病贪食糕点),则属犯戒,须如法忏悔。此即南山律戒体不损而戒相权变的体现。

2.开遮与持戒精神的统一

开缘非时食的本质,是以能断之心守护戒体(防非止恶的愿力),通过戒相的权宜调整避免因强制持相导致身心崩溃(如重病不食加剧病情)。因此,正确开缘反是持戒清净的表现,与执心废相的相似法有本质区别。

3.对现代修行的启示

当代僧人若因糖尿病等慢性病需定时服药进食,可依律开缘,但需注意:

1)不宜扩大解释的范围(如将亚健康状态视为病);

2)不得以开缘为借口懈怠持戒(如声称现代社会压力大皆属病苦);

3)须定期检讨开缘必要性,愈后即恢复持相。

此中分寸,正体现持戒如执油钵的慎重心。

二、关于人生佛教与持戒关系的再探讨

用户强调适应现代生活的菩萨行不可违背戒律,此观点切中时弊,需结合大乘戒律观深化辨析:

1.太虚大师人生佛教的戒律观

太虚提倡的菩萨行并非否定戒相,而是主张以心戒统摄身戒,在世俗事务中实践六度。例如:

1)不邪淫戒:不仅禁止身行,更要求心无染着,在参与社会工作时不生贪染、不涉暧昧;

2)不饮酒戒:扩展为远离一切迷乱心识之物(如过度娱乐、沉迷网络)。

这种戒相现代化的尝试,本质是回归戒体(防非止恶之心)的活用,但需以严格持守根本戒为前提。若因度人方便而破根本戒(如为商业应酬饮酒),则属违法护法,违背菩萨戒宁舍身命不毁禁戒的精神。

2.“护持三宝与持戒的优先级

用户指出护持三宝应以持戒为根本,此说契合道宣律师佛法住世,赖戒住持的立场。具体而言:

1)依法护法的界限:若护法行为导致破戒(如为寺院募资而参与杀生宴请),则属以妄心行妄事,虽有利佛教形象,却毁佛法命脉。《佛藏经》斥此为蝙蝠比丘”——非僧非俗,败坏正法。

2)菩萨戒的抉择原则:在利他与持戒冲突时,应如《瑜伽师地论》所教:宁守戒而死,不犯戒而生。例如,不可为救多人而妄语,但可沉默或方便离席。此即持戒为体,利他为用的中道。

3.“适应现代的实践风险

当前佛教界存在的两种偏差需警惕:

1)执相废体:机械持戒而丧失慈悲(如拒绝为急诊孕妇破触女戒施救);

2)执体废相:以心净则国土净为名,放任身口不检(如声称炒股不为贪,为弘法)。

对此,《楞严合论》提出直心为弦的调和之道:持戒时心戒与身戒如弓弦紧绷,不偏空有二边。例如,参与社会工作时不拒世俗,但以内省功夫观照起心动念,确保身口意三业清净。

三、综合建议与结论

(一)持戒原则的现代实践框架

基于用户问题与戒律学理,可构建如下持戒模型:

内容 

‌1.根本底线——严持四根本戒(杀、盗、淫、妄),宁舍身命不犯       ——[经典依据]《梵网经》

2.权变开遮——在戒体无损前提下,依律开遮(如非时食、触摸异性急救)——[经典依据]《四分律行事钞》

3.心戒深化——日常起心动念处防非止恶(如离名利心、断嫉妒念)——[经典依据]《菩萨戒本》

4.护法边界——护持三宝不违戒律(如**商业化而不参与欺诈宣传)——[经典依据]《十轮经》

5.忏悔机制——误犯后及时如法忏悔(如布萨、自恣),不存方便无咎之侥幸——[经典依据]《随机羯磨》

(二)对修行群体的具体建议

1.僧团层面:

1)恢复半月诵戒制度,强化开遮持犯的集体审议(如僧团共判某病是否符合非时食开缘)。

2)设立戒律顾问委员会,对现代新兴事务(如网络募捐、社交媒体使用)提供如法指引。

2.个人层面:

1)初学者从有相戒入手,每日检点身口行为(如记录持犯日记)。

2)久修者参究无相戒,在起心动念处体认戒体(如观照护法心是否夹杂我执)。

3.护法实践:

1)**违法护法的功利主义(如不参与假造舍利、夸大感应等欺众行为)。

2)发展符合戒律的现代弘法方式(如以禅修直播替代娱乐化传播)。

四、结语

持戒的本质,是以能断之心驾驭开遮之相的智慧修行。无论初学抑或久修,皆需恪守戒体不损为根本,戒相权变为方便的原则。太虚大师人生佛教的现代适应,唯有在严持根本戒、如法开遮、深化心戒的框架下方能真正自利利他。末法时期,佛教的存续既不在于固守僵化的戒相,亦非放任身口肆意,而是回归佛陀制戒的本怀——以戒调心,以心护戒,令正法久住,众生得度。(https://metaso.cn/search/8615931263062466560

 

(四)

贤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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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提供的《论持心戒》一文,核心观点强调持戒应以心为根本,但不可脱离戒相(具体戒条)而空谈心戒,这一立场在佛教戒律体系中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经典依据。以下结合律宗思想、历史脉络及现代实践展开综合辨析,并提出补充建议:

一、核心观点的合理性论证

1.心戒与戒相的辩证统一

戒体以心为本:戒律的本质是能断之心,即对损害众生的意愿和行为的断除决心。如《南山律在家备览》指出:用心为体,身口是具,心念(思心所)是持犯的根本,身口行为是其外在体现。若心无持戒之意,纵使身口合规,亦非真持戒。

戒相为心戒的显用与保障:戒相(如不杀、不盗等具体规范)是佛陀为对治凡夫自欺习性而设的过滤网。例如,佛制戒明确规定主动行淫即犯戒,无论是否动念,此戒相直接阻断以无淫心为名行双修之实的谬误。若脱离戒相空谈心戒,如同宣称心出家即可,不必剃染,实为混淆圣凡界限。

2.佛制戒的次第性与时代适应性

略教广戒的必然性:佛陀初成道时仅说善护口言,自净其意的略教,因当时弟子根利,心戒清净即能证果;后因众生根器转劣,杂染恶行引生讥嫌,方制广戒(如比丘250戒)。今人若自诩根器胜于佛世弟子而欲废戒相,实属愚痴。

戒律的十重意义:《四分律》明示制戒十义,包括令僧和合、令未信者信、正法久住等。部分戒条(如因阿罗汉事缘所制)非因圣者心不净,而为维护僧团秩序与社会观感。若仅执心戒而轻忽戒相,实毁佛法住世之基。

3.对相似佛法的批判

执心废相的实质是烦恼合:如藏密双修乐空不二为名,却需严格挑选明妃、观想交合等事相,本质上仍依附淫欲行为,与心净则行净相悖。《佛藏经》斥此类人为蝙蝠比丘(非僧非俗)、驴披狮皮(伪饰大乘),揭露其自欺本质。

现代滥用灵活持戒的危机:若将心戒曲解为对戒相的任意取舍(如声称炒股不为贪,为弘法),实为纵容烦恼,背离摄心为戒的本怀。

二、补充辨析:心戒与戒相的深层调和

1.大乘戒律对小乘戒相的涵摄

大乘经典虽强调菩萨戒以心为体(如《梵网经》),但并非否定戒相。《瑜伽师地论》规定声闻所遮止者,菩萨一切不应行,要求菩萨以更高标准持守微细戒。

2.根器差异下的持戒实践原则

初学重相,久修重体:初学者应从身口戒相入手(如每日检点不杀生、不妄语),以戒相规范心行;久修者则须在起心动念处体认能断之心(如观照护法心是否夹杂我执)。

个人修行与僧团共持的平衡:僧团需通过布萨、羯磨等制度强化集体持戒意识;个人若遇特殊因缘(如急救时需触异性),应以护戒心优先选择最小犯戒可能的方式(如隔衣施救),事后及时忏悔。

3.“护持三宝不可违越戒律底线

太虚大师提倡人生佛教时,虽主张以菩萨行适应现代社会(如参与公益),但严申护持三宝需以持戒为前提。

三、现代实践建议

1.建立持戒分层框架

1)根本底线——[核心原则]严持四根本戒(杀盗淫妄),宁舍身命不犯——[实践示例]**双修、邪命谋财

2)权变开遮——[核心原则]戒体无损下依律开遮(如非时食、急救)——[实践示例]糖尿病者定时服药依律开缘

3)心戒深化——[核心原则]日常起念处防非止恶(断名利心、嫉妒念)——[实践示例]参与职场时观照贪瞋

4)护法边界——[核心原则]护教不违戒(如拒造假舍利、商业炒作)——[实践示例]以禅修直播替代低俗弘法

2.僧团制度建设

1)设立戒律顾问委员会,对新兴事务(如数字货币供养)提供如法指引。

2)恢复半月诵戒制度,集体审议开遮案例(如某病是否符合非时食开缘)。

四、总结:心、相不二的中道持戒观

真正的持心戒,是以心为体,以相为用的圆融实践:

1.离相谈心,堕虚妄:如密宗双修虽标榜乐空不二,实则依赖明妃、观想等事相,终难逃以染害欲的悖论。

2.离心执相,成僵化:机械持戒而无慈悲(如拒急救异性),反违摄众生戒的大乘精神。

唯有如弓弦喻(心戒如弓张力,戒相如弦直度),使心相紧绷不偏,方能成就三业清净,正法久住的佛陀本怀。

 

(五)

贤佳

以下文章,请您看主要观点是否合理,并补充辨析或建议:

《论持心戒》(上传文稿,内容如上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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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核心观点的合理性评估

贤佳法师的核心论点——“持戒是持心戒,但不可脱离戒相具备充分的佛学理论基础与实践合理性,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:

1.心戒与戒相的辩证统一

理论依据:南山律宗强调心为戒体,身口为具,心是持戒的根本动力,戒相是心戒的外在显现。若仅执心而废相,如藏密双修无淫心为名行淫欲之实,实则违背佛制根本戒,陷入自欺。

实践意义:戒相作为客观标准,能有效防止凡夫以心净为借口放纵身口。如《四分律》所述,佛因弟子根器转劣而制广戒,今人更需依戒相规范行为。

2.历史与经典的支撑

佛初成道时以略教诫引导根利弟子,后因众生钝根、恶行渐增而制广戒。若现代人自诩根利胜于佛世弟子而废戒相,实属颠倒。

佛制戒的十义(如令僧和合、正法久住)表明戒律不仅是个人修心工具,更是维护佛教整体存续的基石。部分戒条因阿罗汉事缘而制,恰为维护僧团清净形象,非因圣者心不净。

3.对相似佛法的批判

心戒为名破戒的行为(如藏密双修、借口大乘不持戒)被斥为驴披狮皮(《十轮经》),本质是烦恼(贪欲、我慢)驱动,非真持心戒。

现代灵活持戒若异化为纵容身口(如炒股声称为弘法),实违摄心为戒本怀,需以戒相为底线约束。

二、补充辨析与建议

1.大小乘戒律的调和

大乘戒律对戒相的涵摄:大乘虽强调心戒(如《梵网经》以菩提心为戒体),但《瑜伽师地论》明确要求菩萨持守声闻戒相,且标准更高(如微细戒)。若仅执心净而破戒相,反堕狂禅窠臼。

实践建议:修行者应以菩萨戒的饶益有情戒统摄身口,例如急救时触异性可依开缘如法处理(隔衣施救、事后忏悔),而非机械拒救。

2.根器差异与持戒的灵活性问题

开遮持犯的严谨性:佛制开缘(如非时食因病服药)需严格符合条件(必要性、如法性、无犯心),不可泛化为现代压力大皆可开缘。僧团应建立审查机制,防止滥用。

初学与久修的次第:初学应从戒相入手(如每日检点不妄语),久修者则需在起心动念处观照(如职场中防名利心)。可推广持戒日记作为实修工具。

3.戒律的宗教社会学意义

僧团共住的基础:戒相是僧团和合的社会契约,若人人自创规范(如心出家不剃染),将导致僧团解体。建议恢复半月诵戒制度,强化集体持戒意识。

护法实践的界限:护持三宝不可违越根本戒。例如,**寺院商业化时,应以合法途径发声,而非参与诽谤或暴力;弘法直播应避免娱乐化,保持威仪。

4.现代性挑战的应对

新兴事务的如法处理:针对数字货币供养、网络弘法等,僧团可设立戒律顾问委员会,依律制定指引(如数字货币需透明管理,避免投机)。

心理与戒律的结合:现代人烦恼深重(如焦虑、沉迷网络),可结合心理学方法辅助持戒。例如,以正念观照对治手机成瘾,而非单纯禁止使用。

三、结论:心、相不二的中道持戒观

贤佳法师的论述立足律宗正统,对执心废相的批判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。真正的持心戒需以戒相为实践框架,以心戒为内在动力,二者如弓与弦,缺一不可。现代修行者应在以下方面努力:

1.根本底线:严持四根本戒(杀盗淫妄),宁舍身命不犯。

2.如法开遮:依律处理特殊情境(如急救、疾病),杜绝随意性。

3.深化心戒:日常起念处防非止恶(如离嫉妒、断虚伪)。

4.护教如法:以持戒为前提护持三宝,拒绝违法护法的功利主义。

唯有如此,方能避免离相谈心的虚妄与离心执相的僵化,成就三业清净、正法久住的佛陀本怀。(https://yb.tencent.com/s/SuT5XbwX2gCF